近日,家住梅溪乡花果畈刘家组的冯酉良致电本报记者,称他们夫妻在花果畈村住了11年至今办不到户口,跑了多个部门都没有如愿以偿,成了岳阳楼区的“天吊户”。
据冯酉良介绍,他们夫妻俩的户口是1995年从岳阳县新开乡迁移到汨罗市八景乡大同村九组,当时打了迁移证,但没有到汨罗落户。1999年他们家迁到花果畈村,当时只办好了儿女们的户口。他和妻子晏灿雄这15年来一直没有户口。近年来因自己身体不好,冯酉良想办理医保,可是没有户口本,想做临时工又因没身份证人家不要。2007年生病时,到医院去看病,医院也要他出示身份证件,这才感觉到“天吊户”给自己带来了诸多不便。
据了解,从2008年起,冯酉良就一直在找新开镇、八景乡、汨罗市公安局、花果畈村等部门,然而都没有结果。今年3月份,冯酉良又跑到汨罗去找当地乡政府、村、派出所都盖了章,他们都同意了给冯酉良补办户口,可在他把所有材料弄齐,交到汨罗市公安局时,公安局又说没有房产证,而且他不是当地的常住人口,就把原材料都退回来了。而他居住地刘家组相关负责人认为他们没有迁移到花果畈的证明,村里无法帮他们办理户口。
在梅溪派出所,该所户籍民警听了冯酉良的情况后表示,冯酉良要恢复户口必须回原籍。于是,记者又和冯酉良一起来到了他的老家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派出所户籍民警在看过冯酉良带来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后,告诉冯酉良:“你这种情况要先上户、补户。”在了解到冯酉良目前居住在岳阳而不是汨罗后,该户籍民警认为,冯酉良夫妻当初打了迁移证,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期是40天,现在造成人为户口遗失、人户分离情况主要是自己的责任。他建议冯酉良重新打报告申请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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