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民说:1999年年底,志刚从西安回来,到开封电大找我们几个老同学玩,一块吃饭时,我们还给他介绍了庞跃华,这就是顶替你名字上学的那个同学。我们当时在一块玩得很高兴。10年后,张志刚、庞跃华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这是他作为同学绝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没有想到的。
刘建民觉得看待张志刚和庞跃华之间的纠纷应该公平一点。他认为,在这件事上,跃华也努力了,可能是哪些方面感觉没能如志刚的意,志刚有点生气。这些话似乎有所指。记者便问:张志刚向庞跃华要钱了吗?当然可能会有这方面的原因吧,我想。你说庞跃华也努力了,是指钱的问题还是把户口还给他?两方面都有。跃华一直在努力,毕竟两人以前关系不错,跃华也想让志刚从中受点补偿,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志刚一生气,就走到法律诉讼的路了。我想志刚现在应该冷静下来想一想,万事以和为贵。
刘建民模棱两可的谈话中,至少透露出一个信息:即庞跃华冒张志刚之名上大学,似乎张志刚是早就了解了的。
对于刘建民的说法,张志刚一口否认。他坚称:去年10月份之前,自己根本就不认识庞跃华。
但是,无论此前张志刚是否知情,庞跃华的冒名顶替行为肯定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陕西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敏认为,这件事情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甚至改变了当事人的命运,但这种损失无法用金钱衡量。即便当初张志刚知道庞跃华冒名顶替上大学,甚至两人之间曾有过交易行为,这种交易也是违法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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