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大众帮” 多行不义必自毙

www.bjdaily.net/news/ 2010-07-09 13:17 来源: 中国汨罗网-《汨罗周刊》 我要评论

黑社会性质组织“大众帮” 多行不义必自毙
黑社会性质组织“大众帮”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0年5月25日,对于汨罗人民来说,可算得上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日子。当法院审判长当庭宣布对徐见阳等19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年、11年、10年等不等刑期时,闻讯前来听审的群众爆发出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过政法机关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有史以来涉案人员最众、被指控罪名最多、被判处刑期最长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众帮”,终于走向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覆灭之路。

  聚众为匪 日渐嚣张

  2006年上半年,徐见阳在请人帮舅舅处理纠纷时,与同乡傅某甲、傅某乙、徐某甲等人认为大众(老地名)人在汨罗街上没混出名堂,于是准备为大众一带在社会上的“混混”“举旗”牵头。他们以地域为纽带,迅速纠集了20余人。随即在汨罗某歌舞厅举行团伙成立仪式,徐见阳、傅某甲、徐某甲、傅某乙、徐某乙等人自立为“大众一伙”的“哥哥”,徐见阳为“举旗人”。

  为了筹集经费,该团伙通过开设AB料和高岭场子、组织赌博、插手经济纠纷、替人“了难”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部分资金作为该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经费,设立所谓的“公费”,安排专人管理。“公费”用于购买作案车辆、刀具、枪支;支付团伙成员受伤的医疗费;支付团伙成员作案后潜逃的费用等。该团伙自成立到主要成员被抓获,共利用“公费”购买刀具120多把,购买车辆4台,仿64手枪一支,支付打架受伤的医药费等10万余元。“大众帮”日渐嚣张,制造了系列犯罪活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公安机关为此展开了一系列侦查工作。

  横行乡里 无恶不作

  “大众帮”为了在城区及周边地区出头扬名,多次持械行凶、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手段十分凶残,先后制造刑事案件17起,治安案件30余起,涉及的罪名达7个,致重伤2人,轻伤12人,轻微伤20余人,其中故意伤害案6起,聚众斗殴案4起,寻衅滋事案1起,故意毁财案2起,非法拘禁案1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赌博案3起。

  法庭上,在证实“大众帮”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时,证人吴某对该团伙2007年2月27日在市某医院制造的故意伤害案仍然感到毛骨悚然。

  2006年底,该团伙成员在某娱乐城被人砍伤,他们怀疑系吴某的男朋友罗某等人所为,徐见阳等人提出要“搞回来”。2007年2月27日晚7时许,吴某和男朋友罗某在市某医院看望朋友后准备回去,刚走到住院部一楼,突然分别从住院部大门口、儿科室出来十几个人,手里提着刀朝罗某走来,对罗某砍杀约两分钟后逃窜。后经法医鉴定,罗某属重伤。

  为了攫取经济利益,2006年下半年,徐见阳、傅某甲、徐某甲、傅某乙等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强行在大众村等地开采AB料、高岭土。当地村民杨某、徐某按程序开采后,徐见阳一伙强行要求入股,逼使杨某、徐某放弃开采。2007年10月,许某在大众村一个组上买了两亩地开采AB料,徐见阳又要来一干股,许某迫于压力只好同意,后来在利益分配上,徐见阳从未分配过利益给许某,许某只得退出AB料场。

  据团伙成员谢某供述:AB料和白泥巴场子都是“大众帮”的老大在搞,别人肯定不敢搞这个业务。一些江西人原来在这里搞白泥巴业务,是“大众帮”把他们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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