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740具遗体在官司方的维持下尊严下葬

www.bjdaily.net/news/ 2010-06-08 10:01 来源: 汨罗之窗 我要评论
  • 青海玉树地震740多遇难者遗体今日统一下葬

    4月16日,青海玉树,赛马场安置点。这里成玉树最大的临时安置点。韩萌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寒)昨天,玉树州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松仁青表示,今日,地震遇难者的遗体将会统一埋葬。

    他表示,今日埋葬的将是740余名遇难者。这些遇难者的家人已经同意对他们进行土葬。埋葬工作按相关政策进行。

    罗松仁青还表示,在当地打工者的遗体也根据亲人的意愿,有的已经运到了西宁。是运回乡还是就地火化,由亲属自己决定。

    ■ 政策

    遗体处理意见出台,要尊重死者尊严

    无人认领遗体 建DNA数据库

    据新华社电 青海民政厅15日制定《青海省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共有9方面规定:

    1、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尊重死者尊严,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并做好亲属的安抚工作。

    2、遗体处理由西宁市、互助县、海晏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贵南县、刚察县殡仪馆承办。

    3、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或土葬。

    4、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

    5、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

    6、遗体搬运和火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为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在遗体发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进行处理。

    7、受伤人员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要依法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通知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殡仪馆。

    8、伤病员在转移救治过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门指定当地殡仪馆统一负责遗体火化工作。

    9、遗体火化后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救治地殡仪馆编号后暂时保存。待灾区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后,救治地公安部门和殡仪馆负责保存的遇难者相关资料、骨灰等再作移交。


    本文标签

  •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北京在线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北京在线-北京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京ICP备10020637号 北京在线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