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传某女人遭轮奸而死 3人以诽谤罪被叛刑

www.bjdaily.net/news/ 2010-06-08 10:16 来源: 汨罗之窗 我要评论
  • 昨日,福州三网民涉嫌诬告案一审宣判,其中范燕琼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罪名由先前的诬告陷害罪,变成了诽谤罪。

    以涉嫌诬告罪被批捕

    2009年6月至7月间,福州市多名网民因记录、传播闽清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等相关文章与视频(严晓玲之母声称,社会人士聂志雄等人轮奸其女儿致死,闽清公安局长期不处理;并称闽清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相关人士与此案存在牵连),被福州警方拘留,其中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三人最终以诬告陷害罪被福州马尾区检察院批捕并起诉。

    当年11月11日,福州马尾法院第一次开审此案,检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延期审理。2010年3月19日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第二次庭审整个过程持续2分钟左右。

    据了解,第三次开庭审理,从昨日早晨8点30分到中午12点,共持续了3个半小时。此时,三名网友被拘已将近9个月时间。

    游精佑的律师刘晓原说,此次第三次庭审审判长当庭宣判称此案构成诽谤罪,范燕琼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游精佑和吴华英各被判一年。

    以诽谤罪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指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社会人士聂志雄),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不少网友对罪名变换感到疑惑,此前,此案是以诽谤罪立案侦查,之后变成诬告陷害罪起诉,此次法官判决时又变成了诽谤罪。

    律师刘晓原说法官变更罪名判决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是诽谤罪必须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才能被公诉,否则只能是自诉案件。

    三人表示要上诉。

    ■ 案情回放

    女子遭轮奸致死案

    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福州警方对此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决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等为由多次上访。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三人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随后,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书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以及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同年7月底,范燕琼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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